热烈祝贺我所成功取得中国证监会证券业务备案登记!
发布时间:2020-10-29

2020年10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了“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事务所备案基本信息情况表(截至2020年10月23日)”,北京合弘威宇律师事务所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成功取得中国证监会证券业务备案登记。



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的新《证券法》创新监管方式,调整了原来相关证券服务机构事前准入审批的监管体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以及从事资产评估、资信评级、财务顾问、信息技术系统服务的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为落实前述备案要求,证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和财政部,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2020年7月24日,中国证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财政部联合发布《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自2020年8月24日起施行。


金融证券业务是北京合弘威宇律师事务所的优势业务之一,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境内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CDR并上市服务、上市公司再融资服务、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服务、公司/企业债券发行服务、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及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服务,以及企业并购重组、国有企业改制、混合所有制改制、企业股权激励等法律服务。同时,我所时刻关注金融资产、PPP领域、商业地产、城市建设等领域的资产证券化和债务融资工具创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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