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睿诚威宇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CHINA WIN INTELLECTUAL PROPERTY FIRM

代理所简介

北京睿诚威宇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是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备案的专业商标代理机构。

睿诚威宇始终秉承“智慧诚信,专业卓越”的服务精神,一如既往地为国内外客户提供行之有效的并且富于创造性的知识产权解决方案。

睿诚威宇由一批长期从事知识产权业务、办案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曾经的专利局审查员、知识产权代理人以及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组成,工作人员具有专业的技术背景、丰富的执业经验及优秀的法律素养,竭诚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睿诚威宇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商标局、国家版权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等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机构、专利信息中心、高等院校等多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机构及信息中心、以及国内外多家律师事务所及知识产权维权机构保持着密切的合作关系,睿诚威宇将凭借雄厚的知识产权法律功底,专注的敬业精神,依托政府部门强有力的支持,团结带领一批执业多年的资深知识产权专家、律师及代理精英,着力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全面的知识产权服务,为企业量身定做切实可行的品牌保护、增值方案。为客户创造价值是我们不变的追求。

睿诚威宇除开展国内外商标、专利、版权代理业务以外,应客户要求及服务细化还推出企业知识产权托管、知识产权贯标、知产报道、专利文献翻译等特色业务。

业务范围

专利:

1、专利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中国专利法规定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

发明专利包括产品发明(关于各种新产品、新材料、新物质等的技术方案)和方法发明(制造方法、计算方法以及工艺流程等技术方案)。

申请专利的优点: 

(1)获得垄断权。专利权人可以打击商业竞争对手,防止竞争对手抄袭,获得市场优势地位。

(2)如果未能在第一时间申请专利,反而竞争对手先申请专利,会导致研发的科研成果付之东流,技术方案不能够产业化。

(3)获取转让或者许可费用收益。专利属于无形资产,可以买卖专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获得收益。

(4)广告宣传和企业形象。企业拥有多项专利更容易获取投、融资机会;在企业产品标识为专利产品或者企业宣传手册标识出专利产品,提成企业品牌形象和扩大广告宣传。

(5)增强国际品牌信任,帮助国外市场开发。目前世界上已有17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并实行了专利制度,不少外国买家,尤其美国买家会要求当地制造商或卖家证明其拥有产品的知识产权,以保障本身不至于卷入侵权诉讼,这样才会愿意进行交易。

2、专利无效宣告

《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自专利局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都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为了维护专利法的严肃性,维护广大公众的利益,中国专利法在专利审查程序中设置了"宣告专利无效程序"。

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某项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证据,对该项专利进行复审,进而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在实践活动中,专利无效程序或诉讼是用来反击专利侵权指控的有效手段。发生专利侵权诉讼时,被告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如果无效成功,被告无效承担任何侵权责任,专利权人的侵权诉讼将被法院驳回。

3、专利复审

根据《专利法》的相关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申请人对专利被驳回不服,可以向复审委员会提出专利复审。专利申请被驳回后,提出复审是必经的行政救济手段。重要专利被驳回时候,请求复审让复审委员会做出更加公平判断。专利局驳回专利具有主观性,当事人可在驳回复审中通过理由阐述并提供证据来影响专利复审委对专利的再判断。

4、国际申请

向国外申请专利可以通过两种方式:PCT和巴黎公约。

(1)PCT国际申请    

PCT是《专利合作条约》(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的英文缩写,是有关专利的国际条约。根据PCT的规定,专利申请人可以通过PCT途径递交国际专利申请,向多个指定国家申请专利。

(2)巴黎公约

也可以通过巴黎公约向国外申请专利。我国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即《巴黎公约》)成员国,对巴黎公约的“优先权 原则”,我国《专利法》有明确的体现,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可根据《巴黎公约》规定,就相同主题在《巴黎公约》 成员国提出专利申请,并享有优先权。

商标:

1、商标注册

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原则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注册原则的选择,是各国立法者在这一个问题中对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关系进行权衡的结果。

商标注册实行申请在先原则,申请日期的确立对商标注册能否成功至关重要。

2、商标转让

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

商标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转让注册商标,应依法履行一定的手续,且必须经商标局核准后,转让注册才能生效。转让注册商标而不向商标局办理有关手续的,属于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行为,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将受到行政处罚,严重时还可能导致注册商标被撤销。

3、商标许可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到商标局备案。

商标使用许可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一个双赢行为。对许可方来说,可以不必扩大投资即可增加产量和辐射面,扩大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高商标的知名度并获得收益;对于被许可方来说,使用他人已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能扩大商品销售,增加效益与发展。

除此之外,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备案主要是为起到公示的作用,方便他人查阅。若没有进行许可备案的,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建议您及时办理商标许可备案登记,以便保护合同双方的权益。

4、商标复审

商标注册人对商标局驳回不服,可以通过商标评审委员会进行复审程序。

5、单个国家商标注册方式

指直接向各个国家/地区商标主管机关分别递交注册申请的注册方式, 也称“逐一国家注册”,是国际商标保护最常用的一种方式,是与一些国际性或区域性的知识产权保护组织注册方式相对而言的保护方式。有的国家采用“使用在先”原则,有的国家采用“申请在先”原则;各国注册所需的时间也差异较大,短的仅需半年左右,长的则需4-5年;各个国家的商标有效期、费用和使用要求也各不相同。

逐一国家注册形式最为快捷便利,注册周期视各国法律和惯例而定。如在申请过程中出现问题,可以随时沟通对申请注册的进展情况及时了解。单国商标注册最大的特点就是权利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任何时候申请,提交申请时可以改变商标的注册形式、修改保护的产品或服务项目,一般不用受制于国内商标注册的情况,注册方式灵活并且都会颁发商标注册证

6、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是马德里所有缔约国之间的一种商标国际注册保护方式,它最大的特点就是只需要提交一份申请就可以要求在多个缔约国进行注册。截止2013年2月,共有89个缔约国。马德里国际注册有国际局统一管理,位于瑞士 日内瓦,属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下辖机构之一。 

与单个国家注册比较而言,马德里国际注册的特点

(1)马德里一份申请可指定在多个国家申请,如果不遇上单国审查意见或初审驳回或异议,采用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就可以节省一定的费用;但是如果遇到临时驳回等情况还是必须按照单国的程序处理,要另外支付相应费用,可能比单国花费更多。

(2)马德里国际注册不能进行查询,如果在后期实质审查中由于近似或相同商标在有些国家被驳回,已交注册费不会退;单国注册一般都可进行在先近似查询,减少驳回几率。

(3)马德里国际注册要求与国内基础注册一致,而我国商标审查准则与某些国家的审查准则有差异,所以通过马德里申请遇到的答复审查意见和答复驳回的几率要比单个国家的方式申请注册高;而通过单国申请注册可以由我公司的各国合作机构的律师在申请前进行在先的判断和把关,尽可能提前排除商标申请过程中的障碍,减少以后遇到官方审查意见和驳回的几率,以节约申请注册时间和费用。

(4)马德里国际注册必须基于一定的国内申请或注册基础;单国注册一般不需要。

(5)马德里国际注册仅有一份国际局核发的国际注册证明而没有直接证明商标权利的注册证(绝大多数成员国不会单独核发商标注册证);单个国家的商标注册完成后都会核发注册证直观地表明在各国的商标权利。而马德里注册如需要在各成员国的注册证,须委托当地的律师事务所办理,费用不菲。

(6)马德里注册效力具有不稳定性(中心打击原则)。国际注册五年后才能与国内注册脱钩,一旦国内注册在五年内被撤销,国际注册也将被撤销。所以,现在只要在我国拿到受理通知就可以指定其他的80多个国家,一方面降低了申请门槛,另一方面也增加了注册的风险。

版权(包括软件著作权):

计算机软件查询、普通登记(大约30个工作日)、快速登记(大约3-20个工作日);

请求延期处理;

异议程序、参与仲裁;

申请软件非卖品复制号,补充登记;
原程序封存保管、网站名称登记;
权利转让、许可、继承,例外交存;
申请司法行政保护,域名登记;
互联网知识产权纠纷,清查软件市场;
版权纠纷及诉讼,权利复审等;
优势:快速登记(3-20个工作日)。

知识产权贯标:

为建立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规范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引导,指导和帮助企业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实现对知识产权的科学管理和战略运用,提高国际、国内市场竞争能力。

服务流程

  1、协助企业成立贯标项目小组,制订贯标计划
  2、学习培训
  3、协助企业编写管理文件与试运行
  4、内部自我评价
  5、协助企业提出验收申请

法律诉讼服务:

诉讼业务
知识产权行政诉讼
知识产权侵权诉讼
知识产权权属纠纷诉讼
合同纠纷诉讼
其它法律诉讼
仲裁调解
调解
尽职调查
合同仲裁
知识产权纠纷仲裁
行政查处
专利纠纷行政调处、商标侵权行政查处
打假服务

专利检索和分析

为企业进行战略决策服务。建立专利信息平台进行数据预处理、监测和情报分析:建立信息服务平台,进行资料预处理、监测和情报分析。建立专利情报分析和利用模式:利用研究成果建立解决企业新产品开发完整体系。充分利用萃智创新方法中的矛盾原理与现有专利技术相结合,通过培训企业员工,实现新的更快捷有效的创新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