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宇律师被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北京市版权局)选聘为常任法律顾问
发布时间:2018-11-22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司律师公职律师制度的意见》和《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机关法治建设,发挥法律专家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著作权管理工作中的保障作用,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北京市版权局)选聘北京市威宇律师事务所为该局唯一常任法律顾问服务机构,双方近日正式签署法律顾问协议,滕立章、张巍、张蕾、陈超律师被聘任为该局常任法律顾问。
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北京市版权局)是负责本市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和著作权管理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职责包括起草本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著作权管理工作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本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业务以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市场经营活动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对境外卫星电视节目接收的监管;负责新闻记者证的管理。负责对本市互联网出版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等数字出版内容和活动进行监管;负责对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影视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推进三网融合及应急广播建设。负责本市印刷复制业和出版发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市出版物的进口管理和广播影视节目的进口、收录管理;负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著作权管理领域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组织推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走出去”工作。负责本市著作权管理和公共服务,调解著作权侵权纠纷,协同查处重大著作权侵权案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