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治实践学派“法律英才培养计划”第一期培训活动 暨北京合弘威宇律师事务所国际业务代表授牌仪式隆重举行
发布时间:2019-08-06

2019年7月19日,中国法治实践学派“法律英才培养计划”第一期培训活动在杭州西溪湿地隆重举行。本次培训活动的主题为“中国指导性案例:回顾与展望”,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主办,中国法治研究院、北京合弘威宇律师事务所、浙江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协办,斯坦福大学“中国指导性案例项目(CGCP)”负责人熊美英博士主讲,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中国法治研究院院长、北京合弘威宇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钱弘道主持。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中国法治研究院院长、

北京合弘威宇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钱弘道主持


熊美英博士以统计数据的形式展示了“中国指导性案例项目(CGCP)”的概观,介绍了其独特的中国指导性案例知识库及研究方法,并在客观统计指导性案例数量和地区经济状况对应关系、各地区后续采用情况、律师和法官主动提及参照情况等数据的基础上提出,应加强关于中国指导性案例的培训和教育,增强律师和法官的相关意识和能力,提升公众参与度。


斯坦福大学“中国指导性案例项目(CGCP)”负责人

熊美英博士主讲


熊美英博士选取了指导案例78号和指导案例61号作为代表性案例进行解读。前者即“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诉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系发生在互联网领域的垄断纠纷案件,技术、经济和法律问题交织,对指导互联网领域垄断纠纷案件的审理具有显著的示范意义。后者即“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为援引法定刑条文解释提供了重要指导,既体现了最高法通过指导性案例引导刑事司法裁判的能力,也反映出发布指导性案例的方式相较发布司法解释更为灵活的特点。


熊博士还引用了外交部长王毅的讲话——“规则和法治既是‘一带一路’走向世界的通行证,也是应对各种不确定性风险和挑战的安全阀”,来说明一带一路指导性案例的重要性。


现场指导气氛热烈

为克服现有制度的不足,熊博士进一步指出,应以《人民法院第五个改革纲要(2019-2023)》为基点,完善指导性案例适用的条款,明确丧失指导意义的情形,完善案件写作裁判要点分析,推广应用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以发挥中国指导性案例的作用,以总结审判经验、统一法律适用、提高审判质量、维护司法公正。 


在互动环节,熊博士与参会人员就AI协助刑事案件审理、指导性案例在裁判文书中的引用、约束性规定等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北京合弘威宇律师事务所国际业务代表颁牌仪式


活动期间,举行了北京合弘威宇律师事务所国际业务代表的颁牌仪式。北京合弘威宇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钱弘道教授为四位巴基斯坦业务代表Hamid Mukhtar、Sonia Azam、Ayesha Mumtaz、Bilawal Hashmi进行了颁牌。至此,北京合弘威宇律师事务所不仅在美国芝加哥、西班牙马德里、新西兰奥克兰、日本东京、马来西亚吉隆坡、南非约翰内斯堡、意大利佛罗伦萨、吉尔吉斯斯坦、加纳、吉布提有十家海外办事处,又在巴基斯坦设立了业务代表。随着海外办事处及海外业务代表的陆续设立,合弘威宇律师事务所业务正在稳步向全球化迈进,海外影响力持续扩大。作为中国律所和中国法律人走出去的代表,合弘威宇律师事务所将致力于在国际法律服务市场上展现中国法律人的风采,为中国企业和公民走出去保驾护航,努力为“一带一路”建设作出贡献,为法治中国作出贡献!
 

中国法治实践学派“法律英才培养行动计划

参加培训的部分人员合影留念